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案,查出童仲彥和前議員秦儷舫,涉嫌利用人頭及浮報助理費等方式,分別詐取助理費12萬3842元、228萬3373元,北檢今(15)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和偽造文書等罪起訴2人。

童仲彥被控涉用人頭和浮報助理費用方式,將所得款項挪來繳交自己信用卡費和貸款;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童仲彥的辦公室,約談童妻、助理、會計共32人。童仲彥先前應訊時否認詐領助理費。

對此,童仲彥表示,「針對台北地檢署就本人領取議員補助款,以詐領公款起訴本人部分,承辦檢察官於偵查中對於本人聲請傳喚之本案關鍵之證人均未傳訊,以釐清案情,而本人所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本人口袋,並無檢方指控的詐領事實,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本人之清白。」

秦儷舫則是在去年11月因檢調獲報秦自99年起,涉嫌利用親友充當人頭請領助理費,並將詐領的公費拿來繳交房貸及預售屋款,而遭到約談。不過,由於秦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請求輕判,3名假助理獲緩起訴2年處分、並須各支付公庫5萬元。

至於其他議員被控涉詐領助理費的部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去年3月也曾被檢方約談,但檢方發現應曉薇雖以母親及友人等名義申請助理費,但這些名單上的人,確實有從事其助理工作,因此認定應曉薇的罪證不足,今天將應曉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