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公司為紓解旗下事業體資金,涉嫌以虛偽不實文件,向聯貸銀行取得貸款,高雄地檢署搜索約談慶富集團陳慶男父子等19人,訊後諭令陳慶男裁定800萬元交保,陳偉志500萬元,妻子陳盧昭霞10萬元,李維峰50萬元,全都涉嫌銀行法、會計法及詐欺等罪嫌。

雄檢指出,慶富公司 2014年以352億9,318萬2,000元 標得國防部海軍司令部6艘「獵雷艦」後,陳慶男負責綜理獵雷艦案整體建造,但2015年10月間由陳偉志接手擔任獵雷艦專案計畫主持人,並重組該專案團隊;並與第一商業銀行為管理銀行的9家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總金額達205億元的聯貸授信合約。 

檢方查出,2015年3月到2016年11月止,慶富並利用設址海外3間子公司,及和韓國人合作L3公司,涉嫌開假發票,4度向獵雷艦案簽約的聯貸9家銀行,以虛偽不實文件,充作承造獵雷艦的購料證明,詐貸美金6733萬元;另2次向非聯貸的台中商銀、新光、元大銀行詐貸710萬美元,總計近30億元新台幣。

慶富公司詐貸成功,銀行將錢匯進其開立發票的子公司,李維峰涉嫌協助洗錢,再輾轉匯回陳慶男手中。

檢方並查出慶富造公司3年內資本額從5億元增資到50億元,且另有基隆海科館、大陸等多項投資,各事業體之間的資金流動還不明確。

慶富造船負責人陳慶男。圖:資料照   圖 : 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