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誇大不實廣告滿天飛,包括雅詩蘭黛等知名品牌亦履罰不怕,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 (27) 日表示,不實廣告罰責太輕是業者公然違法的重要因素,要求未來修正「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應依銷售比例加重裁處。

林俊憲指出,國內誇大不實的美妝保養廣告滿天飛,許多知名品牌屢罰不怕,甚至看準龐大的商機,把違規廣告的罰款當作例行的廣告預算,許多消費者花了數十萬元,效果卻與天差地遠。

林俊憲說,現行化妝品不實廣告的罰鍰上限雖然是新台幣5萬元,但實際上很少有單一案件被罰到5萬元,依食藥署近半年全國化妝品違規廣告裁罰資料,兩家知名廠商分別被罰19次和9次,幾乎月月上榜,說是惡意累犯完全不為過。

他表示,裁罰金額卻未隨累犯次數增加而提高,甚至有些多案併計一罰,每案平均下來只罰1萬多元;對此,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說,新修正版本已送立法院,未來不實廣告罰鍰金額上修至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宣稱療效者,更能裁處60萬至500萬元。

不過林俊憲強調,新修正「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雖然將罰鍰上限提高到20萬元,但依地方政府的慣例,恐將又形同虛設。過去食安法規不嚴謹,變相鼓勵商人違法,如今化妝品廣告也是一樣,呼籲政府應就業者營業額收入比例做裁罰,累犯者也要罰更重。

遲蘭慧則解釋,在不實廣告部分,已將裁罰提高到4萬至20萬元,並能連續按次處罰,罰到停止刊播為止,如果業者持續刊播,甚至可以撤照或撤工廠登記,並可要求廣告進行修正,且會依廠商能力、宣播範圍及情節重大程度,加重裁處。

林俊憲則建議,參考去年上路的食安法裁罰原則,增訂全國統一的「罰鍰裁罰標準」,以與業者當年度違規次數相對應的罰鍰做為基準,乘上違規廣告件數、違規業者當月銷售額等加權數值,計算出最終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