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母語近年來出現了消失的危機,為了搶救原住民母語瀕危的困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今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明訂原住民族語為國家語言之外,也可以書寫公文書,而在昨日(18)屏東縣第一份以原住民族語書寫的公文誕生了。

原住民處伍麗華處長表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公佈12年後才通過的子法,對原住民族推動族語影響深遠,具劃時代意義,不過,使用族語書寫公文書,實務執行困難度相當高,因為公務人員還未具備族語書寫公文書的能力,而核稿的長官就更不用說了,更何況還有同族群不同語系的困擾,因此,實務上要推動不容易。

但伍麗華強調,原住民族語作為國家語言,公文族語化是一定要做的事,困難是必然的過程,所以,屏東縣鎖定恢復傳統姓名的家戶優先推動,未來,再視族語推動成熟度以及族人接受度逐步推廣至其他業務。

屏東縣內原住民族以排灣族及魯凱族為多數,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屏東縣政府開全國縣市政府之先,由屏東縣長於昨天親批第1份魯凱族語公文,並在今天發寄給當事人,此外這份公文是通知當事人,於9月2日參加屏東縣聯合收穫節活動,並於大會接受縣府的表揚與肯定。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今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而在昨日(18)屏東縣第一份以原住民族語書寫的公文誕生了   圖: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