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二次臨時會明(17)日進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審查會,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前瞻預算案報告書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所含的公共建設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及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核定比率較低,與預算法及其條例等相關規定,未盡相符,前期規劃似不夠嚴謹,為使特別預算資源得以發揮最大效益,宜儘速完成相關審查作業。

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指出,以往年度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分配多以軌道、公路及水利建設為主,允宜合理配置,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其次,報告同時也指出,特別預算有關公共建設預算編列與執行8大改進方向有:加快前瞻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可行性與效益評估,及相關核定程序。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所含的公共建設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及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核定比率較低,與預算法及其條例等相關規定未盡相符,前期規劃似不夠嚴謹,為使特別預算資源得以發揮最大效益,宜儘速完成相關審查作業。

第三,以往年度部分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因前期規劃未盡周妥,導致後續須一再修正,致計畫經費增加或期程延後宜改善。

第四,確保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經費能妥善運用,且能如期如質完成,預算規劃及編列宜審慎周妥評估,並加強執行進度的控管。

第五,近年部分特別預算公共建設計畫發生執行績效欠佳或效能不彰,允宜積極研謀改善。

第六,特別預算支應的公共建設計畫管考機制允宜更為縝密,以利即時發現問題儘速改善。

第七,應逐項分析歷年發現的閒置設施發生原因,建立預防及回饋機制,並加強追蹤查核公共建設完工後運用情形。

第八,應在政府公開資訊網站充分揭露歷年特別預算支應的公共建設計畫預算編列、先期作業審議、執行情形及效益成果等,以利監督及課責。

報告指出,為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促進民主參與,應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 將歷年特別預算中辦理的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內容、先期作業辦理過程與審議結果、各年度執行情形與成果及檢討報告等充分公開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