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在臉書就我駐日本代表處變更館產登記名義發表評論,宣稱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將「中華民國」申請更名為「臺灣」,而遭日本裁罰,外交部今(12)日發聲明回應,此事並非事實,由於台日無邦交,我國駐日代表處館舍產權未能以「中華民國」名義登記,而是以「駐處名稱加館長姓名」的方式登記,是不得已之權宜措施。

審計部日前指出,駐日代表處及辦事處等館舍的產權,因權宜採館處與個人名義同步登記的方式,雖長年未辦理更名登記,尚未影響我國權益,但中華民國的財產以館處與個人名義同步登記,並不合理,因同步登記的個人名義有的已職務調動或過世,若長年不改正,將來恐有產權爭議,外交部應爭取日本協助改正,保障國有財產,避免衍生產權爭議。

外交部今日發聲明表示,外交部歷年來持續與日本提出交涉,協商可能方案,以確保我國有財產之產權並期名實相符,不過,因我國未能獲得外交特權待遇,若變更名義登記,依據日本現行法規,除了須繳納約7,000萬日圓(約合新臺幣2,100萬元)的「登錄免許稅」稅賦,且恐須接受日本相關主管機關監督。

外交部指出,網路上評論稱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將「中華民國」申請更名為「臺灣」而被日本裁罰一事,並非事實,外交部將在保障我國有財產產權及確保駐日館處自主運作之原則下,持續向日方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