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於今(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其率先中央以自治規則制定「台中巿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新設汙染源業者必須使用清潔燃料,且既存汙染源業者最遲須於108年1月1日前完成改善,否則一律依法裁罰。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燃煤及燃油鍋爐是PM2.5重要排放源之一,老舊鍋爐除了易造成空氣污染物排量增加外,鍋爐煙囪架設低,對鄰近居民生活環境也造成不小的影響。

中市府除制定條例要求台中發電廠在4年內減少40%的生煤使用量外,也透過「加嚴管制」及「獎勵補助」的方式推動中小型鍋爐改用潔淨燃料,新設或汰換鍋爐等設備。

而市府經發局也於今年度,將汰換燃氣鍋爐的獎助金額由30萬提高到50萬元,業者應把握緩衝期申請汰換補助。中市府也望在鍋爐加嚴標準施行後,能將全市列管蒸氣蒸發量達2噸以上的鍋爐,在1年半內全數改善,維護家園空氣品質。

圖為日前市長視察宏全公司汰換天然氣鍋爐。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