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昨(5)天晚間於臨時會三讀通過,其中第13條按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加入「土地徵收條款」,但人在美國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接受「新頭殼」越洋電訪表示「失望」,直說「都是空的,現有條文裡面都有。」

徐世榮強調,他們原本提出的「民間版」條文中,希望「不得實施區段徵收」,以及「如涉及土地徵收...應依利害關係人之請求舉辦聽證」;但這些在二讀階段都未獲採納。

公益性、必要性如何決定才是關鍵

三讀通過的條文第13條規定「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實施土地徵收時,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應先考量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徐世榮表示,條文都是「空的」,在現有法律條文裡都有,「確實是讓人很失望。」他說。

按照現有「土地徵收條例」,經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劃設或變更後,依法得予徵收或區段徵收的「農業用地」,於劃設或變更時,本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關鍵是公益性、必要性如何決定。」徐世榮表示,決定公益性、必要性一定要有「正當行政程序」,因此希望舉辦「聽證會」,讓社會弱勢也有公平位置發聲,避免都是有權力的人決定,但這次前瞻條例民進黨團拒納入時代力量黨團與國民黨立委都有提案的「聽證會」,徐世榮認為執政黨是承襲過往威權統治的習慣。

徐世榮表示,「大法官第709號解釋」也認為,法律應該規定由主管機關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及論辯後,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成核定。徐世榮認為,前瞻條例完全忽略正當行政程序,與大法官第709號解釋相距遙遠。

對於前瞻條例,徐世榮認為是一個「保守」的條例。還是以經濟發展、「開發主義」掛帥,希望經濟成長率3%,卻忽略基本人權的保障,民間專家學者才因此堅持,必須兼顧永續發展、環境生態保育、基本人權保障,做好事前影響評估。

源頭黑箱,更新資料有誰知道?

此外,時代力量版第5條與民間版第11條都強調前瞻計畫應遵循各級「國土計畫」與「區域計畫」指導,於先期規劃階段,應提出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及計畫,並徵詢國土計畫與區域計畫中央主管機關之意見;發生競合時,由上述機關協調。強調避免國家特別計畫與國土計畫間產生扞格,應訂出競合的協調機制;但上述條文皆未獲採納。

徐世榮對此表示擔憂,他認為沒有扞格的協調機制,基於政府一體,未來無論國土計畫、土地徵收還是環評,都還是在「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興辦事業計畫」;其他計畫會有如「花瓶」般缺乏相對自主性,他最擔心的基本人權問題仍會不斷產生,人民走上街頭的機會也會增加。

徐世榮強調,每個國家建設計畫都有4項法定計畫,包括興辦事業、環保、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計畫,然而目前「最看不到」、「最隱藏」的就是第一個計畫,根本找不到也看不到,「這部分都是黑箱作業、技術官僚專制。」

徐世榮也就此批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徐國勇回應「報導者」與陳為廷所說,「18項軌道建設計畫涉區段徵收」是「舊資料」非核定本,但徐世榮點出關鍵,「更新的資料又有誰知道呢?」因為不公開,都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導的「黑箱作業」;徐世榮也進一步舉例,表示交通部5月13日說軌道建設有42本報告,批評之後6月23日又變成152本,正是因為不公開,報告的數字才可以一直增加。

徐世榮痛心指出,民眾總是最後才知道、才參與、才抗爭,前面興辦事業計畫的時候,都完全不知道也無法參與,人民在公共政策中的「選擇權」完全被剝奪;「沒有前一階段的民眾參與,都是事倍功半,花了很多社會成本。」他強調,關鍵在最源頭又黑箱的興辦事業計畫,應該開放民眾「知情參與」的機會,從源頭改變才能符合民主政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