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4日晚間續針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進行朝野協商,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否納入「監督咎責機制」,交通部長賀陳旦於協商時表示,擔心公務員違法失職是「多慮了」,更說公務員「犯錯本事不強」但「保護自己本事強」。

有關在野及民團所關心前瞻條例的「監督咎責機制」,臨時會協商結果,由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依照2012年馬政府時期「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第12條協商通過;也就是當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審計機關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然而交通部長賀陳旦也在討論過程中數度為公務人員辯護,表示「公務人員犯錯的膽試與本事不強,保護自己的本事強。」他對現場委員說要代表公務員發言,認為公務員體系中「防弊」氣氛多年,針對公務人員「違法失職」的擔憂是「多慮了」,如果訂下去,擔心公務人員反而會「更保護自己」,因為擔心沒做到就落到被咎責下場,很多積極作為都不會做;「希望現場委員聽了沒那麼刺耳。」

黃國昌則回應表示,賀陳部長的言論不刺耳,很多程度上認同,但他期待可以讓認真、負責的公務員在體系中發揮影響、很快升遷,不喜歡抱大腿、推諉卸責的公務員,希望在制度上設計出一個讓認真負責公務員越來越多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