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聯合檢調,在歷經半年多監控蒐證後,查獲業者繞流偷排含重金屬鉛、總鉻、總汞、銅及鎳等清洗貨櫃廢水,其中銅含量超過放流水標準達12倍,在最近將業者移送法辦。

環保署指出,這個貨櫃集散場從去年起有超量清洗貨櫃情形,經多次監控發現該集散場清洗貨櫃廢水未經收集處理即從土溝逕行排放流入道路側溝,最終流向臺中港裏,汙染海洋生態。

環保署當場查獲貨櫃集散場經由未核准登記的放流口排放,屬繞流排放廢水行為,且現場檢測繞流廢水pH5.7已超過放流水標準,業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39條刑責規定,對該貨櫃集散公司亦科以前述罰金之10倍以下罰金。

 

環保署當場查獲繞流排放清洗貨櫃廢水行為。   圖 : 環保署/提供

貨櫃集散場非法排汙水的繞流廢水排放口。   圖 : 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