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滋味真好,在多年來自稱「高級外省人」的郭冠英,筆下所詆毀的「鬼島」上,擁有權力的人,從來就不需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反正再大的新聞,只要鬧到夠久,當事人總能躲到「被鄉民霸凌」這五個字的免死金牌後,從此柳暗花明。因為風向一轉之後,千錯萬錯,不管最後是誰的錯,歸根究柢都還是鄉民的錯。

2017620日《自由電子報》報導〈愛女鬧自殺陳星求情:一切由我承擔〉,補教狼師的女兒陳星婗(Tiffany),在家拿刀自殘後上吊,所幸發現送醫,已無生命危險。而陳星隨即發布錄音聲明:「這件事情是因我而起,由我一人承擔,我已經身敗名裂了,懇請外界靜待司法調查,不要再殃及無辜。」5天後《自由電子報》再報導〈涉入林奕含風波,寶瓶社長今晚企圖尋短,警消聯手救下〉:

「寶瓶出版社社長朱亞君近日遭媒體報導,聲稱朱以『成人』姿態歧視已故作家林奕含的疾病,不幫忙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朱亞君今天晚上在臉書發文駁斥,並指網路媒體《報導者》單方面報導,放任旗下記者發文對她攻擊及公審,『我已經無路可走』,她今晚在木柵路四段住處有意跳樓,後被警消聯手救下,情緒稍平復,未送醫。

目擊民眾說,當時看到朱情緒激動站在6樓窗台有意跳樓,還大罵『如果我今天不死,明天就繼續被網路霸凌』。警方說,當時員警循線打電話給朱的妹妹,以手機擴音功能讓朱與妹妹對話安撫,朱的心理醫師、寶瓶出版社人員與其親友也先後趕到勸說,朱才卸下心防,消防員趁機將其帶回屋內。」

林奕含輕生案爆發至今兩個月了。黨國體制對於台灣最大的傷害,即使民主化多年,其幽靈仍盤據全島的,說穿了也就是「有權無責」4個字。別說是長年盤據高位的無恥政客、擁有媒體話語權的低俗藝人,對於自己惹出來的事不去處理,只會整天在那裡抱怨「被鄉民霸凌」,如今連補習班狼師、出版社社長也都來湊熱鬧了。

真的拜託一下,憑你們各位的實力,哪裡需要真的自殺,光是報紙標題上形容的「鬧自殺」,就已經搶盡媒體版面了。其他小咖的鄉民,死個十個八個的,也不會有人關心的。(本魯照樣也不會關心的)鄉民們想想:陳星那個能包攬政府文宣的開名車老婆,為何能厚顏無恥的逼年幼受創的奕含下跪道歉?那個就是「勢」啊!

出版業裡像本魯這種月薪兩三萬的小編,就算還要兼影子作者,30年來沒人有空理會我們出過什麼書,或是退過什麼稿。因為上有主管與老闆,旁有業務與行銷,連總經銷與通路也都常有意見。從接下稿件到成書發行,每個行業裡的行規不都是「權力有多少,責任就多少」?難道出版業就能不甩這基本倫理嗎?

 一份稿件要不要出版?出版後要怎麼行銷?以及砸多少錢行銷?做到一半發現不對要退該怎麼退?出了後有官司要怎麼解決?在出版社裡當初誰決定的,日後不就是該誰負責嗎?就算旁人沒權力過問,這家出版社的股東與發行人(資方),也該要求權責相符。大權獨攬的主其事者,每一個決定不都應該受公司內外的檢討嗎?

因此在本案裡,像奕含生前那樣已被迫道歉的《報導者》,以及接手奕含創作的游擊文化,這些與本案相關人士的說法,本魯也就不引用了。我們只看其他出版界人士對本案的評述,前《中國時報》跑出版新聞多年的陳文芬說:

「先答應你出版,再把你老公找來,最後再問你主治醫師的意見,結論是:因為你沒有準備好,所以我不要出了。雖說不是出於『歧視』,但究竟什麼才是『準備好了』?一句話,就是多事。沒肩膀沒骨頭的出版社總編輯,變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出來喊,我都同情不下去啊!還有那麼多出版界的名人按讚,所以哪裡有什麼出版界的倫理道德,看倌而已。」

其實奕含生前這份稿子,被很多出版社退過,本魯的很多同業也都看過經手過,何以奕含卻只在意這一家?因為別家都是一開始就退,只有這家例外。所以陳文芬這樣說;

「當一個出版社跟作者簽了出版合約以後,只有出版社自問自己準備好了沒有,而不是去逼問作者準備好了沒有。作者只對文字負責!」

太棒了!我是作者,也是編輯。在出版業裡,作者只對文字負責,不該要對業績負責,業績是出版社主其事者自己該扛的。而且拿多少薪水,坐什麼樣的位子,就該扛起自己該扛的責任。這不是瓊瑤小說,無論怎麼尋死尋活或是歇斯底里,做過的事就是做了,說過的話也就是說了,在此引用資深作家孫瑋芒臉書上「關於行銷」這段話:

「我了解『出版界崩壞』聲中,經營者的艱辛。但是,如果因作者貌美、資優,出版方就給予差別待遇,被要求以此出面行銷,這落入和狼師近似的層次了。」

沒錯,自殺的作家太多了,光是我曾得過的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前幾屆的邱妙津、黃國峻、袁哲生等等的,也都自殺成功了。出版社編輯對這些作家與這些作品,當然要小心面對。如果像本魯這種也是瓊瑤男主角性格(不是長相啦!)的編輯,更是應該要有自知之明,別以為大權獨攬就能隨意揮灑。3年前本魯也收到過一份稿件,信裡這樣說

「本人原為軍中女護理軍官,在我38歲那年已是少校主管,但在軍中遭受同儕誣告,威權長官逼迫,將我強調至外島金門,卻在那島上又連續遭受更大苦難,一次被人面獸心的教授性侵害未遂,接著又一次被軍中長官於軍營內性侵害得逞。從此我陷入『嚴重心靈創傷症候群』的精神疾病,二十餘年來飽受各種心靈煎熬,原本幸福美滿家庭及婚姻破碎,絕望的數度想放棄生命。……

經過持續的精神科藥物治療,以及數年前因一個偶然機會,接觸到勵馨基金會的【蒲公英諮商中心】,透過長時間的諮商輔導,支持及陪伴我嚴重創傷的心靈,得到完全保護隱私、專業又極貼心的療傷過程。再加上女兒引導我進入教會,上帝甦醒了我的靈魂,我開始撰寫這本書。現在的我專注力、思考能力、情緒管理都進步很多,自殺及自殘意念幾乎已平息。

我相信我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一定有許多軍中發生的性侵害案件,也未得到應有的申訴與調查機會,一輩子被性侵害陰影所影響。而這些案件中的受害人,絕對都值得一個公平調查的機會,……」

這位我稱為「蘭姐」的作者,因為都曾在金門服役的經歷,我接下了這份稿件,但我理解性侵受害者又有精神病史的作者,不能靠出版社單打獨鬥。我們最多只能在出版前後照顧她,之後她有更長更久的日子要過,怎能行銷完了就「放生」?因此這本《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原先作者希望用本名出書,後來與勵馨基金會討論後還是改用筆名,但她勇於出席記者會。

遇到這種事,出版社主其事者應小心,無論過去有多少豐功偉業,對於敏感脆弱而且還是第一次出書的作家,編輯更不該用經驗或權勢「好為人師」,最好是交給專業團體一起合作。在出版《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時,我完全接受勵馨的指揮,出版社處理稿子,專業團體處理人,這樣對自己與對作者都好。

如同陳文芬所說:「寶瓶出版社的問題是,前面先說人家是文學新星,功力超過五、六年級,接著跟作者談怎麼操作。後來大概後悔了,覺得作者配合不上操作。但這都沒有什麼關係,壞就壞在那封告別信(被人家抖出來)太多沒有必要的話,現在看起來很傷人家的心(明明知道對方狀況不好)。自己另外抖出來的那封更呆,一直問人家『準備好了沒有?要頂住肉搜』。結果自己卻頂不住。

經歷了昨晚那場神似陳星婗的演出後,也許跟朱亞君反悔不出版時,她問奕含的話一樣:「我怎麼跟你說明,當我和一個人坐在咖啡廳談話,我突然感覺如果這裡不是一樓,也許某一刻她就會跑出去跳下去?」還是如她所說:「我不同樣和奕含一樣就被弄髒了嗎?」

社長鬧自殺,鄉民被霸凌。但是奕含不髒,她一點也不髒,一個高中女生被誘姦不髒,生了病也不髒,髒的是那些黨國體制下道貌岸然的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