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 (23) 日指出,衛生局5月份曾派員到傳統市場、大賣場、超市商店等處,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如大黑干、黃豆干、五香豆干等,檢驗項目共12項包含防腐劑、過氧化氫及法規外的皂黃、二甲(乙)基黃等,總計抽驗40件,有6件檢出超標不合格,已立即勒令下架不得販售。

中市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不合格的產品為在東區精美豆類食品行抽驗的「申港豆干」檢出過氧化氫,以及大里區領鮮超市(方里企業有限公司) 抽驗的「黑豆干」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標,此2件違規產品已移雲林縣衛生局,而在南屯區福元豆腐店抽驗的「大黑干」亦檢出苯甲酸超標,已速移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均進行後續辦理。

另外,中市衛生局指出,在東勢區張大衛攤抽驗的「白豆干」檢出過氧化氫,來源為台中市太平區保潔豆腐店、東勢區三民街果菜行的「小白干」及東區麗秋素食抽驗的「五香豆干」均檢出苯甲酸超標近一倍,來源為東區松統企業有限公司,衛生局除了請業者下架違規產品,已約談產品來源商辦理相關處分。

中市衛生局說明,「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為食品防腐劑,過量食入可能引起腸胃刺激不適或胃痛,也可能對肝腎產生影響,而「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過氧化氫,如大量食用可能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影響人體健康。

中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依照食安法第18條,應合法、合理使用食品添加物,若違反法規可依法第47條處3萬元300萬元罰鍰,食品業者應多加留意。

台中市政府今(23)日指出,衛生局曾派員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總計抽驗40件,有6件檢出超標不合格,已立即下架不得販售。   圖: 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23)日指出,衛生局曾派員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總計抽驗40件,有6件檢出超標不合格,已立即下架不得販售。   圖: 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23)日指出,衛生局曾派員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總計抽驗40件,有6件檢出超標不合格,已立即下架不得販售。   圖: 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23)日指出,衛生局曾派員抽驗料理滷味常用的未調味豆乾,總計抽驗40件,有6件檢出超標不合格,已立即下架不得販售。   圖: 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