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今天(16日)召集協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年改後對公務人員財務衝擊的「扶助計畫」,即「曾銘宗條款」,在國民黨團退讓,朝野取得共識,納入「附帶決議」。

臨時會下午針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繼續協商,第90條「新退撫制度」建立或定期檢討的「日出條款」,到底區分新、舊公務人員的時點要訂在2020或2023年,討論了1個半小時朝野仍無共識;第92條新法上路的「施行日期」,也因蘇嘉全認為軍公教教要一起「通案討論」而先保留擱置。

第93條只有曾銘宗提案「救助條款」,希望當退休公務人員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重病;或財產、存款帳戶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重大變故等三種狀況,以致於「生活陷於困境」時,主管機關「得」擬定「扶助計畫」;給付方式與標準則由主管機關訂之。

藍委曾銘宗為自己提案辯護表示,這次年改可能對公務人員財務產生很大影響,例如買了一棟房子但年改完退休金「降下去」,會繳不起房貸,希望給付方式與標準可鬆可緊,但至少有這樣的條款。

綠委鄭運鵬則調侃,這等於是建立「公務人員的退輔會」,條款文字寫得清楚但原因不明,到時候全台灣人口都跑到軍公教人口,退輔會就擴大到全台;此番言論也引發黃昭順等藍委痛批「污名化軍公教」。

綠委王榮璋則主張,退休公務人員、在職公務人員與其他國民「陷入困境」不該有不同補助標準;目前「社會救助法」沒有排除任何職業別或身份別,在職或退休公務人員也可以藉由「社會救助」提供相關支持與服務,應該「一體適用」社會救助法。

藍委賴士葆則表示曾銘宗太「條直」,把心裡話都講出來,但條例上其實是寫「得」,「這叫『精神救濟條款』,可以提也可以不提,標準訂也可以不定,可以放著」。

藍委蔣乃辛表示,「社會救助法」只針對中低收入戶、急難救助、災害救助;但曾銘宗提的不是急難、災難的部分,例如「帳戶遭凍結」就沒辦法用社會救助法。希望政府短時間幫公務人員一點忙,且「主動權都在政府」,條文通過後,「至少退休人員心理上有點安慰。」。

考試院銓敘部代表則回應表示困擾,訂定給付方式與標準的工作攬到銓敘部上頭會很難處理;最後賴士葆退讓表示,考量不增加考試院負擔,主張可以當作「附帶決議」;最後請曾銘宗擬「附帶決議案」再提出。臨時會第三天,尚有22條暫保留條文,朝野沒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