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日前釋憲,宣告《民法》不允許同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則應在2年內修法或立法,對此,行政院長林全已指定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統籌修法。而負責統籌的陳美伶7日表示,在同婚法制化前,建議各部會針對498個相關法令,如:長照、醫療條例等進行檢討後,先放寬同性伴侶適用。

針對頻頻引發爭議的同婚議題,司法院大法官日前作出釋憲,宣告《民法》中,只准異性二人結婚、未保障同婚的相關條文違憲,並要求2年內須修法或立法保障同性婚姻。而釋憲出爐後,行政院將啟動相關法制作業,林全也已指示陳美伶統籌相關部會,共同參與修法。

負責協調各部會的陳美伶,7日首次召開跨部會「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共同討論同婚法制化相關事宜。陳美伶表示,小組將針對原本以異性婚姻為主的規範內容進行檢視,但異性婚的規定不會被取代,也不會消失,至於同婚是要修法還是立專法,則不是現階段要討論的問題。

而陳美伶也指出,目前還有498個法令尚未納入同性伴侶,為了保障同婚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將建議各部會檢討後,先行放寬同性伴侶適用,例如:長照法、刑事訴訟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等。

另外,她也說,目前除了基隆市、雲林縣、花蓮縣、台東縣和澎湖縣等5縣未開辦同性伴侶登記外,其餘17個縣市都已開放。而在同婚尚未法制化前,會先將同性伴侶納入部分法規的「家屬」定義中,如:監所會面、簽署手術同意書等,都會先開放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