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陳良基今 (5) 日召開記者會,修正專題研究人員約用事項的相關規定,其中廢除專任助理人員的工作酬金參考表,改為由執行機構依照「專業能力」等自行訂定薪資標準。

對此,社會民主黨抨擊,科技部沒有在辦法中訂定薪資最低標準,成為幫助大學慣老闆設想的惡法。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認為,按照過去的薪資標準,學士級專任助理第一年薪資是31520,碩士級第一年是36650。

根據2016年的勞動統計,學士初任薪資是28,116,研究所初任薪資是33,313,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市場行情」認定的專業能力標準去給,專任助理平均會被減薪三千元,科技部未設定最低薪資標準,就任由各大學自訂薪資標準的作法令人憂心。 

至於科技長陳良基說,部分國家級研究單位進用博士級研究人員,卻比照科技部專任助理薪資標準給薪,專業能力無法獲得對等報酬。范雲則回應,酬金表早已從標準表改為參考表,顯示該表只是一個薪資參考標準,並沒有限制只能用這個薪資標準,科技部應該做的是強調這是學歷年資的最低標準,而不是在對研究助理薪資毫無保障的情況下,任意刪除原有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