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中國6月1日生效實施的「網絡安全法」,陸委會今(4日)天提醒民眾,在使用中國相關網路平台,或與中國方面傳輸訊息時,應注意個人訊息可能有受監管或侵害之風險。

陸委會也強調,該法的運作可能侵害商業機密、個人隱私及言論自由,亦可能衍生刑事責任,因此民眾應提高注意。

中國是在去年的11月7日通過「網絡安全法」,規定網路使用採「實名制」,並賦予有關部門監管權限,另課予網路營運業者安全保護之義務,明定網路營運業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偵查犯罪的技術支持和協助,加上賦予主管部門得基於保障國家安全等事由,採取監測預警處置,甚至對特定區域採取「斷網」措施,給了官方極大權限監管網路傳輸。

許多在中國的外商及外國媒體也認為,該法關於信息禁止向境外傳輸、針對網路使用者之言論進行監管審查、加重網路營運業者監測網路安全責任,以及針對違反該法之相關罰款與刑事責任等的這些規定,都可能建立網路貿易壁壘,提升營業成本,同時也可能對個人隱私、言論自由與商業機密保護增加不可預期的風險與侵害。

陸委會也呼籲中國,兩岸人民交流往來是促進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相關措施應考量對兩岸人民往來可能衍生的負面影響,希望尊重人民表達言論的自由及使用網路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