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今 (24) 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有關婚姻平權釋憲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完全尊重。

徐國勇指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提到,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對此,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由陳美伶秘書長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將在期限內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