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4)日逐條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關於18趴優惠存款,考試院堅持要「人道關懷條款」;所得替代率部分,行政院欲砍至50%,與考試院意見不同;以及「樓地板」最低基本保障等全部保留,委員會於4點5分宣布散會,草案送出委員會。

其中第15條指出,「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級之本俸額與該職等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金額合計數額」,也就是最低保障為32160元,「樓地板」請領額比照公務員,如低於此的不刪除18%優惠存款。

而第19條指出,所得替代率部分,部長及其相當等級以上(如委員會主委、副主委),考試院版本為從65%降到55%,共計花10年逐年調降;行政院版本為從65%降到50%,共計花15年逐年調降。如果常任政務人員(如簡任、薦任政務人員),考試院版本為從80%降到70%,共計花10年逐年調降;行政院版本為從75%降到60%,共計花15年逐年調降。

現行政務人員退撫條例為「確定提撥制」,當公教人員欲轉任為政務人員時,現行制度為年資不能併計,也就是說,如果擔任教授15年,後轉任為政務人員5年,這5年的資歷不能併於年資。《政務人員退撫條例草案》中提出,合併政務人員年資,但退休撫卹金計算排除出任政務人員時的薪資,僅包括擔任教授時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