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昨天通過通姦除罪化決議,引發朝野立委關切;藍委認為應再多討論,凝聚社會共識後再來修法;不過綠委鄭運鵬則在臉書貼文力挺;他認為,讓破壞家庭的雙方,負起高額民事賠償責任,才是對配偶和小孩最實質的保障。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6次會議昨通過通姦除罪化決議,建議廢止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以免造成壓迫女性實質不平等。

鄭運鵬在臉書指出,這十多年來沒人想這個議題,主要是理盲和假道學透過網際網路而聲量崛起,讓這個議題一直沒辦法被正常討論。

他說,若能將「通姦」換成「婚外情」,用「情」替代「姦」字,道德上會緩和很多;而「除罪化」換成「高額民事賠償」,也會幫助大家理解,因為「除罪」指的是刑事除罪,會讓人以為是完全不用負責任。

鄭運鵬建議,讓破壞家庭的雙方,負起高額民事賠償責任,這對配偶和小孩來說,是最實質的保障。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 (19) 日受訪時則表示,目前只有台灣跟穆斯林國家還有通姦罪,不過這個問題是可以討論,只是民進黨政府如果要做的話,一定要有配套措施,如果沒有相關配套,國人會對「除罪化」這三個字,有很大的疑慮。

藍委江啟臣也指出,這個議題因為涉及社會上的文化價值、法律規範、人民權益等問題,如果能有更多的社會共識,經過完整的討論,民眾有更多參與空間,未來在修法方向上,才會對大家有助益。

綠委黃偉哲則認為,台灣社會對於這類的事情,心中還是有怨恨,就像廢除死刑一樣,目前共識度還沒有形成,他希望政府能再多考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