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自上個月底在行政院拍版定案,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教育文化委員會多日聯席審查,今(8)日晚間審查完竣,法案改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宣佈散會。

委員會逐條審查過程中,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的重點,表決通過採記在職最後15年的均俸計算退休金,委員會並決議以「本俸乘以2」計算所得替代率基準;俗稱的「樓地板」最低保障請領額則無共識,與其餘部分有爭議條文保留送協商;多數條文依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晚間7點07分,召集委員段宜康宣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處理完畢,部分條文送黨團協商,會議結束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