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有全,1951年生,高雄縣人,台南神學院碩士,是戒嚴時期「美麗島事件」的政治受難者,也是戒嚴解除後,1988年「蔡許台獨案」,依然毫不屈服的政治受難者。「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是當前被稱為台獨大老,前國策顧問蔡有全,生前無論何時何地,必定覆頌再三的終生職志。

1970年代,台灣步步陷入國際孤兒命運,卻只能噤聲苦悶的時代,唯有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冒死陸續發表3次聲明,尤其,1977年第3次的「人權宣言」,呼籲政府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3次聲明,分別是針對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1975年美國總統福特宣佈即將訪問中國;以及1977年8月美國總統卡特派國務卿訪問中國,進行外交正常化談判,亦即「台美斷交」前夕的聲明。

「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是當前被稱為台獨大老,前國策顧問蔡有全,生前無論何時何地,必定覆頌再三的終生職志。

蔡有全,1951年生,高雄縣人,台南神學院碩士,是戒嚴時期「美麗島事件」的政治受難者,也是戒嚴解除後,1988年「蔡許台獨案」,依然毫不屈服的政治受難者。

儘管就謀求台灣公平正義與自由民主的目標,長老教會與黨外民主運動一致,但事實上,1970年代,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表3次國是聲明過程中,與黨外並無任何聯繫。

從政治歸政治、宗教歸宗的各自努力,為何會演變成美麗島事件的共患難?這一切的最源頭,台南神學院學生蔡有全扮演重要的關鍵角色。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創辦的台南神學院,自始沒有獲得國民黨政府許可,也是台灣唯一用台語上課的學術機構。創校者堅持母語授課,強化學生的台灣認同,也排除了國民黨教育體系的污染。

台南神學院學生最早參與黨外運動是1977年地方首長選舉,為台南市長候選人蘇南成助選,帶領神學院學生幫忙發傳單和貼海報的身影裡,就有蔡有全,那年他26歲。

蔡有全還經常帶領神學院唱詩班,到黨外運動集會場合,吟唱台灣民謠,他堅信,這樣更能夠激起黨外支持者的鬥志。

國民黨政府攻擊黨外參選人蘇南成是「台獨份子」,在當時這等同「恐怖份子」和「叛國」。這讓蘇南成要到母校成功大學舉辦競選活動時遭到回絕。蔡有全立即安排蘇南成在神學院發表競選演說。

1978年黨外人士謝三升競選立法委員,蔡有全帶著神學院學生助選時,甚至把描述228事件的海報組合起來做文宣,這在當時相當大膽。

蔡有全還在台南神學院組織「真善美學術社」,並且安排一系列以台灣意識為議題的講座。邀請講者中包括楊逵、楊青矗等作家。這些講座深受好評,不只吸引學生,還吸引神學院師長及教會牧師。

蔡有全的讀書會也在1978年2月,為台南神學院的大學生和研究生,組織為期四天的冬令營,有超過兩百名學生參與。

講者包括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王南傑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前總會議長,以及鄭兒玉教授。他們都是起草且發表前述三個宣言的教會領導者。演講主題包括二二八事件後的台獨運動,以及戒嚴令違反人權等。

蔡有全認為,參與者大多是非基督徒,而是好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為何發表三個「人權宣言」挑戰國民黨。

高俊明牧師演在講過程中,禮拜堂被秘密警察包圍,國民黨也在觀眾中安插擾亂份子,干擾高俊明牧師的演講。

1978年,蔡有全的讀書會,進一步邀請黨外領袖,包括許信良、姚嘉文、施明德、林義雄和張俊宏,參與在神學院舉辦的「台灣何處去」專題研討會。但是,這場研討會被迫取消,因為禮堂大門被不名人士用鐵鍊鎖住。

施明德、許信良等受邀演講者只好都到台南神學院某位教授的住處,並且在那裡認識鄭兒玉教授、謝秀雄和其他神學院學生。這是黨外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一次正式會面!

多次互動之下,施明德與台南神學院的人脈關係愈來愈緊密,林弘宣、蔡有全等也在1979年加入「美麗島雜誌」成員。林弘宣是高雄服務中心秘書長,蔡有全是會計部門的秘書。

根據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助理教授天江喜久發表的「行過死蔭的幽谷:美麗島事件前後期台灣長老教會信徒與黨外人士的合作關係之研究 1977-87」指出,1979年12月10日在高雄舉行紀念世界人權日的構想,就是長老教會建議的。

這份口述歷史報告指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1978年12月起,即與台中的天主教團體,每月共同主辦「人權祈禱會」。兩個宗教在1979年11月國際人權宣言30週年紀念時,第一次舉行聯合服事,曾為天主教徒的施明德,也出席在梧棲台中基督長老教會的會議。

會後,施明德詢問教會領袖,黨外是否可以共同主辦12月世界人權宣言日當天的祈禱會。教會領袖們表示,黨外人士參與,教堂空間無法容納每個人,因此建議舉行戶外更大規模人權集會。

美麗島世界人權日的高雄遊行,這樣被決定了。挾著8月16日美麗島雜誌創刊號問世即轟動全台的熱賣聲勢,黨外領袖們與支持群眾,熱切盼望自由民主人權的理念在台灣得以全面擴散。

蔡有全在當天的角色,是活動指揮,並且帶領神學院的唱詩班和群眾高唱「咱要出頭天」。那一年他28歲。

美麗島事件大逮捕,他在名單之中,獄中備受殘酷刑求,1985年刑滿出獄,仍不改其志。1988年1月,又在「蔡許台獨案」遭判11年重刑。

面對11年重刑,蔡有全與許曹德在庭上,面不改色,仍高喊「不服判決,台灣應該獨立!」那年他37歲。

2017年5月4日,67歲的蔡有全安靜的走了,他從未屈服的一生,還是沒有看到「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但是,在最艱難而關鍵的歷史時刻,他從未缺席!

2017年04月07日鄭南榕殉道28週年紀念在金寶山自由之翼,邱萬興和蔡有全、戴振耀在金寶山鄭南榕在新國家運動畫像旁聊天。蔡有全開玩笑的對邱萬興說:<小邱,你拍了我很多台獨運動照片,耀伯,活的會動影像就要找林炳煌,死的,不會動的影像照片,咱就要找小邱>。(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

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兩人於1987年10月12日首度出庭,由台灣高檢處檢察官葉金寶偵辦的「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的台獨案,隨即遭到收押。(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

1987年蔡有全與詹益樺在台灣高等法院前。(圖文:邱萬興)   圖:邱萬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