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 (24) 日公布最新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觀察105年12月到106年2月的非經常性薪資,其中包含績效獎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但不含加班費來評估廠商發放年終獎金情形。106年工業及服務業年終獎金平均為新台幣6萬2675元,約是1.58個月,高於105年的6萬134元、約1.54個月,僅次104年6萬5084元、1.69個月。

以大業別來看,金融及保險業平均可以到領3.07個月,是最高的業別,其餘二、三名分別是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領1.8個月,以及資訊及通訊傳播業1.77個月,為最高的三個業別。而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支援服務業、教育服務業分別為0.61、0.54、0.52個月,為最低的三個業別。

主計總處解釋,其中支援服務業,包含人力派遣受雇者,教育服務業包含短期補習班的補教業人員,也是大多採時薪的鐘點受薪者,無法使用月薪的方式去計算。

而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者,則有從事表演藝術相關的燈光、音效從業人員與受僱的表演工作者,休閒服務則有像是遊樂園、KTV服務生的休閒類別。最近爆出屏東縣政府以低標金給付給藝文表演工作者,時薪一個小時僅68元,引起軒然大波,凸顯出藝文工作者的血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