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7日上午發布聲明,指出教育部的《私立大專院校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中,打算編列50億元轉型及退場基金,高教工會質疑此做法是白白送錢給私校的校董。但教育部在下午做出回應,強調這筆基金是提供學校以資產抵押融資,並且會優先用於清償教師欠薪或資遣費,並非直接贈送。

高教工會17日發表一則聲明,指出教育部可能在近日將新版本的《轉退條例》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其中,高教工會點出《轉退條例》計劃在4年之內編列50億元轉型及退場基金,提供私校誘因、加速退場。高教工會痛批教育部這樣的做法是白白送錢給校董,與先前被撤回的《高教創新轉型條例》相比,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同樣是損及公益、圖利校董。

對此,教育部在同一日做出回應。技職司長楊玉惠強調,學生的權益不能等,對於那些已經無法正常上課或是聘任專業教師的學校,應該盡早考慮轉型或退場,否則最終將會損及學生的權益。因此推出此條例,鼓勵那些無法經營的私校早日退場。

針對備受質疑的退場基金,楊玉惠指出,草案要求私校退場時,一定要優先清償教師的欠薪或資遣費,而退場基金便是在學校沒有現金時,提供學校以資產抵押,融資現金給學校,讓學校得以解決教師的欠薪或資遣費問題。並不是直接送錢給學校。

此外,高教工會提到條例不顧師生權益,在草案中僅寫到政府「得」補助學生轉學安置費用,質疑非強制性的提供安置。教育部對此解釋,若寫「應」,則會換來校方將責任全部推卸給政府,所以才寫「得」,若校方真的無法處理,政府才會出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