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檢查制度,破壞新移民人權!」移盟過去不斷呼籲修改外籍申請身分證須「品行端正」之規定,去(2016)年12月《國籍法》第三條修正通過,第三款「品行端正」竟改為「無不良素行」,更擬訂定辦法從嚴認定,「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今(11)召開記者會,痛批修法倒退嚕,身分證檢查制度是歧視、壓迫新移民的做法,且破壞新移民家庭。

去(2016)年12月《國籍法》第三條修正通過,其中第三款「品行端正」改為「無不良素行」;內政部昨(10)召開第二次「《無不良素行認定辦法(草案)》會議」,除延續《品行端正認定原則》中「妨害婚姻、家庭」項目,更擬將「未盡扶養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義務」納入認定標準。

新移民於群賢樓前搬演日常生活場景,呈現平時新移民婦女遭到丈夫家暴、趕出家門的情況,甚至被禁止與子女見面;然而未來在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取得身分證時,卻可能被認定為「未盡撫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義務」,進而無法取得身分證,有損新移民權益。

南洋姊妹會執行秘書李佩香痛批,外籍配偶被家暴、精神虐待,被夫家趕出門,就會被夫家舉報遺棄小孩、素行不良。她指出,「未盡撫養義務」如何認定?政府是否有評估,或是藉由民事判決來認定?新移民來台生活許久,如今政府卻壓迫新移民。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劉茜表示,雖然是行動劇,卻是日常活生生的畫面。她痛批新法「換湯不換藥」,移民署欲打擊「假結婚」,卻也把真結婚「配偶變怨偶」;好不容易進入台灣,夫妻產生摩擦被趕出家門,就被移民署阻擋申請身分證,希望取消「素行不良」檢查制度,不應該拿一套標準嚴懲新移民、破壞新移民家庭。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痛批認定辦法是「無菌身分證」。她指出,蔡英文2月22日於「新住民事務委員會」成立談話時,曾提及對新住民的「尊重、多元、包容、平等」原則。移盟在選前呼籲修改《國籍法》,民進黨也認同,如今內政部辦法中開宗名義要用「高道德標準」檢查,是倒退休法。 

她表示遭遇到許多案例,先生把小孩帶走,監護權拿不回來,新住民母親將衣服用包裹寄去,先生卻寫「查無此人」退回。她與移盟團體呼籲,立法院應修法刪除國籍法第三條「素行不良」規定,內政部應撤銷「認定辦法」,全盤檢討「身分證檢查」制度。 

此外,內政部針對「不良素行認定」主要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痛批,內政部將「社維法、刑法緩刑、緩起訴」都擬納入認定標準,那麼詐欺罪、違反票據法、交通處罰條例甚至支持同婚是不是都要放進去呢?惡例一開,未來將包山包海。 

汪英達痛批,內政部的《認定辦法》獨步國際,政府一方面推「新南向政策」,一方面對新移民歸化設定一堆門檻,是貽笑國際。新移民為了生活方便需要取得身分證,信任政府認同台灣,政府為什麼要把「愛台灣」的人他推出去呢?

新移民群賢樓前演出行動劇,搬演日常家庭場景。   圖:汪少凡/攝

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痛批認定辦法是「無菌身分證」。   圖:汪少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