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高志鵬、蕭美琴、徐臻蔚、鄭天財、孔文吉、蘇治芬考察花蓮地區礦業情況,「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及秀林鄉富世村Ayu部落族人也向立委及花蓮縣長傅崑萁陳情,訴說亞泥炸山造成房屋龜裂,粉塵造成空氣與水源污染,痛批經濟部在沒有履行知情同意權的情況下,違法核准亞泥礦權展限20年,希望經濟部撤回核准案。 

自救會會長田春綢指出,亞泥新城山礦場當初偽造拋棄同意書,與鄉公所聯手塗銷族人耕作權登記,非法占用可樂與玻士岸部落的「原住民族保留地」,在博仲法律事務所、蠻野心足協會律師協助下展開十多年的法律纏訟,2015年終於讓兩位長者取回土地所有權;不料兩位長者連要踏上自己土地繼續耕種,仍然遭遇亞泥蠻橫阻擋、繼續占用。 

族人古長生說,亞泥來部落設廠炸山取礦,撕裂地方情感,43年來天空總是霧茫茫,房屋龜裂損壞,部落兩條野溪不知何時飽和,正後方破壞的高山也不知何時崩塌,他質問,這樣的居住環境官員能夠體會嗎?族人到亞泥礦場工作,幾乎都是外包臨時工,日薪只有800元,還面臨著山隨時崩塌的危險。 

族人白阿桂說,亞泥炸山造成地表裸露與粉塵,廢土堆置造成滑動走山與土石流,對部落生命財產權造成危害。族人戴淑花說,部落43年來時時面對著「從天而降」的爆破、空污與水源污染;政府應成立專案委員會對亞泥進行環評,亞泥不應該規避,也不該在居民完全不知情下搶走土地、取得礦權。

族人田明正表示,亞泥礦場離部落僅300公尺,開採40多年來持續發生邊坡崩塌、飛石傷人等危害。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道歉,政府也宣稱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卻讓部落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看著亞泥繼續爆破、開採土地。 

族人白誠實說,新城山礦場的礦業用地都是「原住民保留地」,族人私有的原保地到現在還被亞泥占用,2017年1月原民會也表示礦業權展現必須踐行原基法21條「知情同意權」,但經濟部卻未踐行法定程序,違法核准礦權展限。 

族人金秀蘭說,希望政府與財團重視原住民族基本權益,礦業開法與展現過程,必須尊重當地居民意願,她強烈要求政府在完成礦業、水泥業政策環評、檢討礦業法和環評制度,並落實部落知情同意權以前,暫緩開發案的進行。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發言時強調,必須有回饋金回饋部落,並希望礦場帶來原住民就業率的提升,立委鄭天財則強調知情同意權必須落實。台泥、亞泥回應表示,礦業是「循環經濟」的一環,強調都有依法復育國土;花蓮縣長傅崑萁、國民黨立委徐臻蔚則強調礦業與水泥產業是「國防工業」,若能把關好,可以和環境共存共榮。

亞泥花蓮製造廠前,富世村Ayu部落族人要求政府落實原基法21條知情同意權,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泥展限,退出原保地。   圖:林秉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