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6)年勞動部「預告」將讓大專院校「無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17日竟傳出淡江大學為降低適用後的人事成本,將解聘200位無本職的兼任教師。27日教育部潘文忠備詢時表示,將把全案撤回,改為修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高教工會今(30)日表示,兼任教師抗爭兩年一場空,要求教育部應讓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如期8月1日上路。

全台兼任教師近25000人,是大專院校教學主力,但卻也是「法律的孤兒」。高教工會兼任教師代表蔡依伶表示,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以後,就可以與全台灣受僱者一樣,享有許多基本權利,包括勞動檢查、年資累計、對僱主不當行為的罰則、資遣費等保障,最重要的是,僱主不能「任意不續聘」。

蔡依伶以「行動劇」展演教育部戲弄兼任教師的過程,她表示,去年9月22日勞動部預告讓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卻區分「有本職」或「無本職」,僅無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就好像給你一把「充滿破洞的保護傘」。然後,教育部行文要求各大專院校調查校內兼任教師「有無本職」。

蔡依伶表示,某些大學竟威脅自己的「無本職兼任教師」盡快找到本職,否則不續聘;蔡依伶說,像她已經在學校教了九年,很多同事超過十幾年,「教書」就是他們的「本職」,原本應受勞基法保障,卻面臨不續聘威脅。

面對部分大專院校不續聘無本職教師聲浪,27日教育部長表示,擬撤回「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一案,另外修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蔡依伶表示,教育部認為勞基法不好用,不是思考如何修補雨傘的破洞,反而是把雨傘搶走,再給你一把「不能遮雨的玩具傘」,那就是「聘任辦法」。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聘任辦法僅是「行政命令」,不需要經過立法院通過,教育部想修改就修改,隨時公布就能上路;此外,聘用辦法缺乏勞基法裡的諸多保障,無法申請勞動檢查、無法制定罰則約束僱主,也無法保障兼任教師「續聘」的工作權。 

教育部27日報告中指出,兼任教師如適用勞基法後,若兼任教師有性侵、貪污等情況,便無法適用教師法第14條,學校恐面臨難以處理的困境;陳書涵回應表示,兼任教師若有不能勝任、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或違反勞動契約等情況,僱主仍可按勞基法第11條及第12條終止勞動契約,教育部的做法是製造恐慌。

淡江大學公行系學生謝毅弘表示,上千學生站出來,捍衛淡江大學兼任教師工作權;學生認為,保障教師工作權,才是保障學生受教權。淡江大學一年盈收3000多萬,肯花5億蓋會議中心,卻不肯將錢花在兼任教師身上。

謝毅弘指出,兼任教師大量解聘將衝擊學生受教權,如語文科系需要大量口譯課與作文課,在學校不願意聘請專任教師的情況下,這些課程多由兼任教師負擔;如果大量解聘,本來20人的口譯課,就必須變成大班制,使教學品質打折;此外,通識、體育等課程也會遭受衝擊。

教育部人事處專門委員曾逸群出面接下陳情書,他表示,「聘任辦法」是「教師法」授權的法規命令,會送到立法院「備查」,但民團質疑僅備查非「審查」。此外,面對民團質疑聘任辦法無法處理「續聘」問題,曾逸群僅表示4月5日教育部會開會討論。面對民團一再質問,不適用勞基法是把兼任教師當臨時工,曾逸群回應,「學校以學生為主體,學校跟勞動場域不一樣。」

蔡依伶表示,僅「無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就好像給你一把「充滿破洞的保護傘」。   圖:汪少凡/攝

蔡依伶表示,教育部不是思考如何修補雨傘(切割適用勞基法)的破洞,反而是把雨傘搶走,再給你一把「不能遮雨的玩具傘」(聘任辦法)。   圖:汪少凡/攝

教育部代表曾逸群出面接下陳情書,表示「學校以學生為主體,跟勞動場域不一樣。」   圖:汪少凡/攝

謝毅弘認為,保障教師工作權,才是保障學生受教權。   圖:汪少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