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原住民族土地上開發及資源利用的「諮商同意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辦法》在去年11月7日由政委張景森主導下「排除私有土地」;而攸關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的回復、取得等原住民族主權行使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是否納入私有地?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29日接受「新頭殼」訪問表示,原民會內部尚無定見,還在討論中。

「原民會就算承諾,也要送到立法院處理才會有效。」鍾興華表示,他目前沒辦法承諾《土海法》的劃設一定會納入私有地,因為草案還須經過「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討論及立法院審議。他指出,《土海法》已經走了10幾年,不同執政團隊訂定的草案有當時的背景,目前原民會有的版本還是520前的版本,傳統領域到底有多大多寬?從清朝算起來還是光復後?這些在立法時還有討論空間,也會有立法解釋,也許未來制定草案時,會有更多機會納入私有土地。

此外,針對現行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土地,鍾興華解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法律授權範圍僅限於「公有土地」,雖然當初法律的立法者鄭天財立委認為並沒有排除私有地,但法務部長邱太三也認同原民會的看法。如果劃設辦法是按照原基法授權,現在又引發爭議,那法律的訂定應該更明確;所以,現在原住民立委也醞釀修法。

鍾興華指出,《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只處理劃設與咨商同意權行使的部分,至於「土地權屬變動」還是要在原基法第20條授權的《土海法》處理;即使須經諮商同意的開發細項都有明訂,私人於土地上小規模開發行為影響不大,但也必須考量台灣人口密度高,原住民自己也有私有地,包括原保地26萬公頃;如果劃設辦法劃入私有地,可能會導致憲法上保障的私有財產使用收益的權利受到限制。 

面對學者及民間團體質疑,劃出私有地有圖利台糖等大地主嫌疑;鍾興華表示,主委與台糖都有接洽在處理台糖土地問題,劃出私有地不會是為了台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