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安西路都更案」,不同意戶張姓屋主的房子今(23)天上午7點半遭到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拆除,下午3點半張先生在委任律師蔡志揚陪同下,至士林地檢署按鈴控告都發局林洲民,細數都發局長「湮滅證據」、「妨害公務」、「圖利」、「毀損」、「強制」五大罪名。

根據現場工地圍籬張貼的都發局公文,都發局拆除的理由,並非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的「代拆條款」,而是依據《建築法》第58條規定的「建築物危害公共安全得強制拆除」;而「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據,是來自昨(22)天才出爐,由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所提出「鑑定報告書」;當中寫到:「標的物在外力作用時,研判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建議應將前述之傾斜量體儘速拆除。」

委任律師蔡志揚表示,結構技師公會僅指出拆除有安全疑慮、傾斜的量體,但今天都發處卻是「整棟拆除」。記者求證,在都發局下午發的新聞稿中,竟也技巧性地迴避一、二、三樓,表示僅拆除有公安危險的四、五樓:「市府今(3/23)調派相關局處人力於上午6點起進行拆除作業,於上午11時將最危險之四、五樓拆除完畢,公安危險已解除,並將工地交付實施者接管。」

此外,蔡志揚強調,目前「民事、刑事證據保全程序」正在進行,都發局所作的鑑定與司法單位所作的民、刑事鑑定不同。上週五檢察官也來到現場,指出建商拆除時是不是構成公共危險,要等專業技師公會來做鑑定;結構技師公會也說,可以加強安全支撐,讓保全程序走完。昨天才收到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來函,要他們繳費進行保全證據鑑定程序。

蔡志揚提出公文證明,3月20日士林地方法院才發函苦勸都發局:「倘若無立即拆除之必要,建請暫待本件鑑定工作完成後(是否已完成現場之鑑定工作宜與鑑定技師確認),再行拆除。」然而,他表示,當這封公文送達都發局的時候,現場已經灰飛煙滅了。

蔡志揚激動地說,昨天還去警察局做筆錄一個下午,晚上還傻傻配合市政府做物品的蒐證;然而,刑事保全證據鑑定程序尚未做完,「都發局竟趁我們做筆錄的時候,把大門鎖起來,讓我們沒辦法進去。」他憤怒表示;然後,晚上七點都發局就拿一個「拆除令」到律師事務所,連當事人是否送達都不管。

蔡志揚表示,即便昨晚苦苦哀求市政府,希望讓當事人可以進去搬物品,都發局卻完全不理會,「如此地冷血!」他痛斥。另外,都發局表示尊重都更審議委員的判斷,但在週一的都更審議會中,委員多建議市府應協助司法單位完成證據保全,讓保全證據程序完成;例如何芳子委員表示:「屋主現在有聲請證據保全,檢察官也已介入,市府、蔡律師及張先生應儘速協助處理,等保全證據走完,再就現有房屋確定有公安部分處理。」

蔡志揚憤怒強調,都發局指「依照審議會決議辦理」顯然是謊話,如果不對這樣目無法紀的官員做刑事追訴,未來不知道會有多少政府以假藉都更、公安之名,妨礙人民行使他合法的權利。他沉痛表示:「不理會司法的警察國家快要誕生,台北好好拆元年已經啟動。」

都發局於現場圍籬張貼公文,表示拆除依據來自「昨(22)天」才出爐的「鑑定報告書」。   圖:汪少凡/攝

蔡志揚憤怒表示,「刑事保全證據鑑定程序尚未做完,都發局竟趁我們做筆錄的時候,把大門鎖起來,讓我們沒辦法進去。」   圖:蔡志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