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60年前向台東天后宮借用土地蓋房舍,並簽署合約,明訂在「反攻大陸成功後,軍方不需要使用」時將建物無償贈送。但軍方撤離後卻未將建物贈予廟方,還一度想拆屋還地給縣府。天后宮因此提起訴訟,二審判決軍方敗訴定讞,21日點交房舍歸還。

1957年,聯勤司令部台東縣軍眷服務中心與台東天后宮廟產管理委員會商借一片土地,用以建設醫院設施及軍眷宿舍等房舍,雙方還簽訂合約,載明「反攻大陸」後,軍方不需要繼續使用時,將地上建物無條件贈送給廟方。而後該地由聯勤司令部收支組接手,更名為「德東營區」。

在2001年間,軍方收支組撤出,該地區營舍也因此閒置。不料軍方不但未歸還,反而打算將房舍拆除,還地給縣府。天后宮認為軍方毀約,憤而提起告訴。廟方認為兩岸通商多年,台灣早已用「商業」反攻大陸,要軍方將閒置的營舍依約歸還給「媽祖」。

不過,台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廟方的請求超出契約期限,判決國防部勝訴。天后宮不服提上訴,不料在二審大逆轉,法官認為「反攻大陸」從目前兩岸關係難以判定,無法作為判斷條件,應著重「不繼續使用」的條件。判決天后宮勝訴定讞,軍方也在21日點交轉讓房舍。

天后宮董事長林有德指出,軍方早就沒有在使用當地房屋,應該歸還。他表示,追討回來的房舍一部分將作為媽祖文物館,另一部分規劃成活動中心,供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