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主委李永得19日在台北轉運站,遭警方以穿夾腳拖、神色匆忙為由盤查身分證,事後他在臉書貼文表示不滿,引發外界討論。他在今(21)日表示,警方執法應需有SOP,不得無故盤查路人。法務部邱太三對此做出回應,表示支持警方依法盤查,但也提醒警方要再加強盤查技巧。

邱太三2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檢察官改革方向,會後受訪時對此作出回應:「我以局外的法律人來看,這次事件在法制面上沒有什麼問題,在執行面也沒有太大問題,而是技巧面的部分,值得警政署在教育訓練上將本案作為教材。」

邱太三表示,警察並不是在任何公共場所都可以盤查,該場所必須經該管理機關的長官指定,被認為曾發生過犯罪,或有犯罪可能性,為了要防止犯罪的,經過內部程序做出指定,就可以在該場所進行攔檢的工作,而台北車站的確是合理且需要警察執行攔檢勤務的場所。

邱太三表示,他是當年制訂《警察職權行使法》的主要推動者,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方攔檢時,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且得符合目的和比例原則。

邱太三也提醒,在李永得的事件中,警員執法需要加強技巧,因為警方盤查民眾時,有沒有到達《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這個狀況會與每個人的認知、理解和經驗上而有差異,因此,邱太三建議警方應該把過去累積「人民不爽」的案例,作為內部的教材,加強盤查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