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今(14)日表示,勞動基準法是法律,效力及於全國,單一縣市並沒有法律的豁免權。他認為,因為產業類型差異很大,必須依靠細緻的施行細則及解釋令,彌補法條的空白及疏漏。

鄭文燦說,勞動基準法立法剛完成,他主張要有調適期,希望勞動部要傾聽產業和勞工的聲音,把工時、加班及休假的計算標準及施行程序,落實在不同的產業。

鄭文燦表示,勞動部所訂頒的「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目的在於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基法。但是,因為產業類型差異很大,必須依靠細緻的施行細則及解釋令,彌補法條的空白及疏漏。

鄭文燦說,市府勞動局從今年1/1到3/8,也已經舉辦了30場座談會,他要求市府勞動局彙整相關意見,提供給勞動部,作為未來訂定施行細則及解釋令的參考,讓法規更加細緻務實,協助產業調適,以落實勞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