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遠東油脂公司被桃園地檢署查獲涉嫌使用過期乳瑪琳無水奶油原料,製成19項產品,共計906公噸,有863公噸已流入市面。新北市衛生局13日公布,10日晚間起,至今至13日共稽查101家業者、下架4407.49公斤,衛生局將持續進行追蹤,杜絕不法食品在新北流通販售。

桃園地檢署8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查獲遠東油脂公司涉嫌回收過期的乳瑪琳重製,並使用過期的無水奶油原料,製成乳瑪琳、酥油、酥片等產品,販售給下游業者,估計約有863公噸產品流入市面。新北市衛生局10日晚間6時接獲桃園市衛生局的通知,除了第一時間依桃園市衛生局提供的13家下游業者名冊,通知緊急預防性下架,也連日展開稽查。

新北市衛生局說明,從11日起,連續3天派員追查食品業者使用違規問題產品下架情形,目前已查核包括美而美、蕃茄村等早餐店在內的36 家餐飲業,與家樂福、全聯、7-11、全家等19家販售業及6家物流業,還有23家烘焙業、3家工廠、14家雜糧行,查核結果都已自主下架,並與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退貨事宜,衛生局將持續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鎮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說,這次遠東油脂的問題產品為「有效期限:2017.03. 08至2017.09.30」之產品,消費者購買時可以從有效日期分辨;萬一先前買到,可到購買處或向經銷商辦理退費。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若不配合下架不合格食品,可處3萬至300 萬罰鍰,買到問題產品的業者可連繫遠東油脂公司退貨,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