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遠東油脂公司被桃園地檢署查獲涉嫌使用過期乳瑪琳無水奶油原料,製成19項產品,共計906公噸,有863公噸已流入市面。新北市衛生局10日晚間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知,緊急要求新北市13家下游業者下架相關產品,至11日下午1時,共下架109.67公斤產品,僅約占流入市面商品數量的0.1%

不少民眾或早餐店,常以乳瑪琳塗抹吐司,桃園地檢署8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查獲遠東油脂公司涉嫌回收過期的乳瑪琳重製,並使用過期的無水奶油原料,製成乳瑪琳、頂好乳瑪琳、一品酥油、一品特酥油、酥油、金龍瑪雅琳、頂好瑪雅琳、頂好一品特酥油、一品瑪雅琳等19項商品,數量高達906公噸,有不少是16公斤的鐵桶裝,專門賣給下游餐飲業者,估計約有863公噸產品流入市面。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10日晚間6時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知,要求預防性下架遠東油脂19項不合格的大包裝產品,第一時間即依桃園局提供的13家下游業者名冊,通知緊急預防性下架。至11日下午1時,下游業者已配合下架乳瑪琳57罐(桶)、瑪雅琳2 桶、酥油3桶,共計109.67公斤。

他說,13家下游業者大多是一般商行,衛生局11日已同步派稽查員前往稽查,進一步了解業者自主下架回收及退貨情形,及供應一般民眾零售外,再供應給下游商行或餐飲,烘焙業的狀況。

新北市衛生局另會同教育局清查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發現有2家盒餐業者使用遠東油脂不合格產品,立即電話聯繫業者停用,自主下架;並由教育局持續查察學校使用情形。

衛生局也緊急通知新北市糕餅公會及餐廚公會,協助通報所屬會員在尚未釐清問題批號前,應全面配合下架,不要用於烘焙產品及食品販售。

劉君豪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若不配合下架不合格食品,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民眾或業者若買到保存期限為今年3 月 8日至9月30日的相關產品,可到購買處或向經銷商辦理退費。




 

新北市衛生局11日派出稽查員,查察業者進貨及下架遠東油脂相關產品的情形    圖:翻攝新北市衛生局網站

新北市衛生局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知,立即通知13家下游業者下架遠東油脂相關商品。   圖:翻攝新北市衛生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