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將對「放生野生動物」進行修法,不過,在協商過程的影片中,林岱樺槓上林務局長林華慶,林岱樺堅持無法飼養的動物,政府就應有收容的責任,但林華慶也回應,「棄養動物就是違法」,雙方溝通沒有交集,林岱樺更怒嗆,「你現在是在跟我對槓膩?」影片一出,引發爭議。社民黨也批評,「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

社民黨8日發表聲明指出,行政院版加強對於放生的管制是正確的方向,呼籲朝野黨團不應在協商結論中簽字,應該回到原本初審的結論。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表示,尊重任何宗教對於特定議題上的看法,但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已多次指出隨意放生動物,可能會有「外來種入侵」、「擴散疾病」、「損害動物福利」與「影響公共衛生」的問題,行政院版加強加強管制放生行為,是正確的修法方向。

范雲提到,林岱樺以「和朋友去吃魚,看魚可憐,把魚買下來放生」,作為放生條款的依據,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市面上所買到的魚類,大都屬於食用性的魚類,根不屬於野保法的範圍,林岱樺卻連這個都弄不清楚,這樣的立法品質令人堪憂。

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也說,林岱樺意圖透過黨團協商偷渡放生條款「有跡可尋」。動保法在去年4月就通過經濟委員會初審,但林岱樺隨即提出復議,讓議案重回黨團協商,而當時的召委就是林岱樺,故日後相關的協商,也都由林岱樺主導。

陳又新質疑,林岱樺拿下協商主導權後,就在協商會議中偷渡放生條款。但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第5項,黨團協商原則上只能修正委員會的決議,而林岱樺的放生條款根本未正式提出法律案,卻在會議中逕自提出並討論,已經抵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