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鄧姓及江姓2名台灣女子在韓國疑涉電信詐騙案被捕,外交部6日晚間說明事件發生後處理過程,強調案發後駐韓代表處與韓國警方一直保持密切聯繫,並已前往探視2人,證實其中涉案的鄧女使用假名「許馥雅」,即是第一時間外傳與江女一同赴韓的許姓女子。

外交部表示,2月25日江女母親報案稱女兒赴韓失聯,駐韓代表處當晚即聯繫韓國警方請求協尋,於3月初得知,鄧女及江女因涉電信詐騙案,分別於2月14日及15日被韓國警方逮捕。

外交部表示,駐韓國代表處與韓國警方一直保持密切聯繫,江女被捕時表示不願通知中華民國政府,且因韓國警方受理駐韓國代表處報案後,朝尋找失蹤人口方向偵辦,因此駐韓處未能在江女被捕第一時間得知相關情形。韓國警方查對觸法被捕外籍人士名單後,3月4日才告知駐韓處,江女於2月15日被捕。

外交部說,另一名鄧女,則是駐韓處在3月3日收到鄧女的信件後,才得知她因涉詐騙案遭逮。鄧女同時擁有2個臉書帳號,一個是真名,一個是以「許馥雅」名義開設,因此一開始有國內媒體報導指江女是與「許女」一起赴韓。駐韓國代表處今天派員探視江女時,才獲證實鄧女與「許女」是同一人。

外交部表示,自2006年起,時有國人赴韓涉電信詐騙情事,鑒於台韓尚未簽署司法互助或引渡協定,過去我在韓涉案國人均在韓國接受司法審判,並服刑期滿後返國,未曾發生被遣送第三國之情事。

外交部呼籲國人切勿受招聘、委託或慫恿,出國從事電話詐騙、領取不明款項、出借人頭開設銀行帳戶及持用偽造信用卡消費等不法行為,不僅造成自身與家屬之不幸,甚且損及國家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