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又有1席議員面臨不保。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涉捏造國內考察名義,詐領3萬元差旅費,高雄高分院23日依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並追繳貪污所得3萬元。不過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粹鑾2014年2月24日至26日期間並未參與任何經建考察有關活動,卻趁友人蔡姓男子前往福容旅行社領取機票之便,託付蔡男將她書寫字條交旅行社專員張秀惠開立不實會計憑證。

判決書說,張姓專員分別開立包括交通費1萬500元、餐費9000元、住宿費1萬500元,總計3萬元的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向高雄市議會詐領3萬元差旅費。

陳粹鑾取得旅行社收據後,過助理交付高雄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專員完成核銷,市議會將3萬元匯入陳粹鑾的郵局帳戶,經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蒐證,確認陳粹鑾貪污犯行明確。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僅承認持不實憑證請領款項,否認有貪污犯意,並辯稱前一年度有應請領但未請領的差旅費用,才要求旅行社幫她開發票憑證讓她請款。但高雄地院不採信陳女辯詞。

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度至少7年,高雄地院不採信陳女辯詞,但僅以她詐取金額只有3萬元為而減刑,判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23日二審宣判刑度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