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等案件,陪審團17日晚間裁決,其中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另一宗「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未達成裁決,成為香港特區首位遭刑事起訴與被判有罪的卸任特首。曾蔭權隨後獲准保釋,20日將繼續審訊。

72歲的曾蔭權於2005年接替董建華出任特首,至2012年卸任,是香港第2位特首。卸任前幾個月,被媒體踢爆涉嫌收受利益,卸任後,廉政公署隨即調查他在特首任內是否涉貪,2015年10月遭廉政公署依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

港媒報導,曾蔭權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的案件是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在審批數碼廣播申請案時,故意不向行會申報或披露他與數碼廣播主要股東的租屋協議;另一項涉及建議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獲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曾蔭權獲准保釋步出法院時,被大批媒體包圍,沒有回應任何提問,在家人陪同下離開。

廉政公署發言人指出,由於本案仍在法庭處理中,廉署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圖: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