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首爾最新消息,韓國法院17日簽發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逮捕令,偵辦韓國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的獨立檢察組,於當地時間淩晨5時35分逮捕李在鎔,這也是三星集團成立以來,第1被捕的掌門人。

韓國通訊聯合社報導,獨檢組日前再度偵訊李在鎔後,14日第2次提出申請逮捕李在鎔,法院16日進行第2次審訊,認為新的指控事項和證據認定逮捕理由成立,在17日淩晨做出逮捕決定。目前獨檢組在調查時限內的重點,將致力調查涉嫌受賄的總統朴槿惠。

韓聯社報導,獨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向朴槿惠行賄,並為此挪用公款,違反韓國的《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此外,李在鎔還被控在親信干政案聽證會上作假,以及違反犯罪收益行為法律等5項罪名。

獨檢組指出,三星集團承諾向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提供約430億韓元的支助,以交換政府支持三星集團中的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案,截至目前為止,三星實際已提供逾250億韓元的金援。根據韓國法律規定,即使尚未提供資金,只要做出將提供資金的承諾,賄賂罪名就已成立。不過李在鎔一直強調,該起金援是迫於朴槿惠施壓,他們才有此「不得已的舉動」。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