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Uber在台爭議,Uber司機聯盟16日首度與交通部及各計程車工會代表開會討論,不過,Uber司機會後批評,整場會議完全沒有提及Uber司機的訴求,根本毫無進展,Uber司機確定將於26日再度發起抗爭。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回應,會議有達到意見交流目的,但Uber司機若有問題應找Uber公司,到交通部陳情並無法解決問題。

Uber司機聯盟日前至交通部抗議,要求交通部應召集有關團體進行公聽會,最後也獲得同意,Uber司機、計程車業者及交通部等有關單位16日進行首次會議。不過,Uber司機代表沈柏耀會後痛批,聯盟所提訴求完全沒有獲得回應,完全沒有進度,因此,確定將於26日再度發起抗爭行動。

沈柏耀指出,聯盟方面的3點訴求,包括:導入專法、更低門檻 、更高彈性的管理規範;交通部正面回應,具有派車單、代僱駕駛的租賃營業車合法地位,以及展開跨部會溝通的時程表。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下午表示,此次主要針對2大議題溝通,包含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可行性,以及對偏鄉地區公共運輸發展不足之處,調整讓非自用車輔導服務條件的可行性。他指出,交通部在會中表達,若Uber要跟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合作,只要符合納管、納保、納稅3項前提,交通部都樂觀其成。

張舜清認為,上午的會議已達到意見交流目的,但是,實質上Uber要如何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則屬於雙方自己要去談,交通部無法主動介入。

張舜清進一步指出,目前相關法令已說明相當明確,不管是在司機資格或服務模式都有相關法令,只要符合這些法令,Uber司機自然可以在合法體制上提供服務。他說,司機聯盟若對會議仍有不解之處,應向Uber公司瞭解,繼續來交通部陳情其實並無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