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來慶祝情人節的氣氛越發濃厚,最新的消費者行為調查指出,有超過半數的台灣民眾選擇在情人節購買禮物贈送給另一半,而花費在禮物的平均金額更是高達新台幣4,557元,高居亞太地區第3名,僅次於中國及香港。

2月14日的情人節,實際起源有多種版本,其中一個最為著名的說法乃是紀念基督教教士瓦倫泰(Valentine),瓦倫泰在3世紀無視國家頒布的結婚禁令,秘密替新人證婚,促成佳偶。最後遭到士兵逮捕,在2月14日以絞刑處死。而後世人為紀念瓦倫泰的勇敢精神,將2月14日訂為瓦倫泰紀念日(Valentine's Day),成為今日的情人節。

在西方文化席捲之下,加上影視戲劇及商業廣告的炒作,情人節成為台灣的重要節日之一,不少情侶選擇藉情人節的浪漫氛圍向伴侶表示愛意。萬事達卡在情人節前夕發布最新的「消費者購買行為調查」,結果顯示有54%的台灣民眾會在情人節購買禮物送給伴侶,而消費金額更是名列亞太第3名。

調查報告指出,高達54%的民眾會在情人節送禮物給另一半,而且花錢毫不手軟,平均消費金額為新台幣4,557元,高居亞太地區第3名,僅次於中國及香港,還大幅超出亞太地區的平均花費新台幣2,201元。而台灣人的禮物品項又以皮革製品的36%佔大宗,其次是電子產品佔21%、珠寶飾品佔19%。

萬事達卡也指出,亞太區在過去3年內,情人節的線上購物已成長81%。而除了花錢送禮,調查也顯示有66%的台灣民眾選擇外出用餐慶祝情人節,而鄰近的日本情侶多數選擇在家歡聚,中國情侶則是傾向與另一半看電影。

此消費者行為調查於2016年10月至12月進行,於台灣、中國、日本、韓國、菲律賓、新加坡等共18個亞太國家,針對18歲至64歲擁有銀行帳戶的消費者進行調查,共有9,123名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