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抗議長期勞動條件不佳,台鐵產業工會於春節發起依法休假行動,但事後多位員工受到記曠職並將懲處,引發工會不滿,9日更將集結於總統府前,向總統蔡英文表達心聲。對此,台鐵局則回應,依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交通事業人員採輪勤、輪班制,要請假就得依規定辦理,否則即視為曠職,後續台鐵也會寄發曠職通知書,當事人也有3天時間提出書面說明,再核定是否有理由。

儘管春節疏運在驚險中完成,但台鐵與工會間爭議卻越演越烈,產業工會指出,據《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勞工可依法休假,且出勤亦得經過勞工同意,但台鐵局事後卻透過曠職手段來懲處員工,為此,工會也將於9日聚集於總統府前,向蔡英文表達心聲。

對此,台鐵局人事室代理主任卓有章2日受訪時說明,依《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交通事業人員是輪班、輪勤制,且台鐵工作規則也明定,輪班人員要按照班表出勤,要請假就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定規範,否則即視為缺勤、曠職。

卓有章表示,後續台鐵將依規定寄發曠職通知書,當事人簽收後,也有3天的時間提出書面陳述說明,再核定是否有理由,若無合理事由將記曠職。

台鐵表示,據台鐵考懲條例以及鐵路人員考懲標準表等規定,只要曠職達2天以上未滿4日,即可記1大過,連續4天曠職,可記2大過並免職。

不過,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日前曾透露,根據台鐵內部流出的曠職標準,依天數是無法免職的,但台鐵卻打算用造成重大損害,直接以2大過免職,優先處理幹部。他批評,工會根本不需請假,台鐵卻一直在模糊焦點,針對請假跟曠職打轉,工會也絕不會接受「違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