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議院通過了將大麻列入藥品的法案,新法將在今年3月正式生效,屆時將使慢性病患使用醫療用大麻合法化。

據《德國之聲》報導,新法規定,患多發性硬化症、癌症等慢性病的患者,將可使用大麻作為止痛藥。不過,將大麻作為治療藥品,一定要在其他治療手段和藥劑均無效的情況下,才能使用的最後選擇。

另外,新法還規定,德國各醫保公司需報銷處方藥大麻藥品的費用。不過,選擇接受大麻作為治療藥劑的患者,必須承諾參與一項臨床調查,以便學者研究大麻的醫療作用。不同意參與醫學調查的患者,其大麻費用將得不到報銷。

德國衛生部19日發出新聞稿說明了法案內容,新法將在今年3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