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陳建仁16日上午出席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式時表示,政府會持續以落實民主法治及人權保障作為施政基石,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之人權國家。

陳建仁致詞時表示,今天是台灣施行兩公約後,就第2次提出之國家報告舉辦國際審查會議,感謝10位遠道而來的國際人權專家來協助我國從世界人權標準的觀點,完成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審查。

陳建仁說,政府2009年批准及施行兩公約,除了要求政府機關儘速完成檢討及修正與兩公約不符的法令及行政措施,同時,也一併檢視國內各項人權政策的推動情形及人權發展的缺失。

陳建仁進一步指出,政府為落實兩公約,於2012年第1次依據聯合國標準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邀請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人權團體共同參與,廣徵各界意見,希望透過建設性對話的過程,協助改善我國各項人權工作的缺失,進而符合兩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

陳建仁表示,2013年政府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審查政府的初次報告,提出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成為政府改善人權很重要的參考指標。有關台灣積極實踐國際人權標準的作為,以及採用獨創的方式來進行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參與初次國際審查的國際人權專家都給予高度肯定。透過這樣的審查方式,讓國際社會更加瞭解台灣在人權發展上的努力與進展,也讓台灣人權保障標準與世界接軌,相信對於形塑台灣民主、人權優質的國際形象,有很大的助益。

陳建仁也說,過去一段時間以來,政府在促進及保障人權方面所做的努力,已有長足的進步,但大家還不滿意,為全面檢視政府自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後的人權狀況,並落實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之制度,遵循初次國家報告之模式撰寫第2次國家報告,由法務部邀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及各機關代表共同參與,期許報告內容廣納各界意見,及更為完整周延,以展現我國4年來推動人權保障的努力與成果。

陳建仁表示,他自去年520日奉總統指派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以來,即與全體委員致力於弘揚人權理念及落實人權保障,且督促政府各項施政符合兩公約及其他人權公約之精神。人權立國是台灣政府的既定政策,即使台灣無法參與聯合國官方活動,仍努力將重要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

陳建仁提到有關聯合國9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情形時指出,除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在台灣退出聯合國前即已簽署、批准,並於1971年生效外,近幾年來,政府已陸續以制定施行法的方式,完成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5項國際人權公約之國內法化,目前尚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及《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尚未國內法化,但政府都會全力以赴。

陳建仁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內法化,及這次國際審查會議的舉辦,都只是台灣人權大步走的一個開端,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來促進及保障每個人的人權,防止重大侵害人權的事件發生,才是政府的終極目標,也是審查委員們最重要的意見。政府將持續針對相關法律、制度、政策進行研究及規劃人權教育,培養與深化人權的觀念,建構台灣完整的人權圖像,更要督促政府相關部門檢討改進施政的缺失,加強保障社會弱勢族群與基層民眾的權益,使台灣人民可以獲得更幸福及祥和的環境,過著更有尊嚴的生活。

最後,陳建仁強調,政府將會持續以落實民主法治及人權保障做為施政基石,與會學者專家長期關注人權議題,默默奉獻心力營造公義社會,是台灣推動人權保障之翹楚,希望大家本著為人權奮鬥的初衷,繼續協助政府推動各項人權保障工作,督促相關機關修法或改進行政措施,讓我國的人權水準與世界接軌,並讓全民共享民主、法治及人權的成果,讓台灣成為亞洲最具指標之人權國家。

出席審查會議開幕式者包括Manfred NowakJerome A. CohenShanthi DairiamPeer LorenzenSima SamarEibe RiedelVirginia Bonoan-DandanHeisoo ShinJannie LasimbangMiloon Kothari10位國際審查委員,以及法務部長邱太三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