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骨科主任林建宏涉與藥商勾結,採購獨家關節注射劑,並向藥商強索35%至41%回扣,收賄280多萬元。高雄地檢署偵結,依貪污罪嫌起訴;坦承行賄的鄭姓藥商、李姓區經理及王姓業務員則獲緩起訴處分,並科處12萬元至15萬元的處分金。

雄檢調查,林建宏具有採購骨科骨材及藥品的提案權,並於院長決行核准招標後,由他制定招標規格及審查招標文件,2013年1月鄭姓藥商以獨家代理的關節內注射劑「速普新」(玻尿酸製劑)參與林建宏提出的契約採購標案,最後以底價每劑1099元得標,履約期限自2013年2月起至2014年12月底止。

檢方指出,鄭姓藥商通過該院採購流程後,林建宏即以他是速普新需求單位的骨科主任,且有實質決定速普新院內使用數量及是否繼續使用的權力等理由,要求鄭姓藥商依據醫院每月下單採購數量,支付每劑350元回扣,從中收賄231萬3500元,等於醫院採購價的近3成2都進了林男的口袋。

健保局2015年1月起調降速普新藥價給付,藥商要求降低回扣成數,林建宏拒絕。同年4月,林男再提案辦理關節腔注射劑採購標案,鄭姓藥商的公司又以速普新每劑底價645元得標,林男再次要求藥商每劑給予260元回扣,從中收賄52萬元。

2016年4月間,因藥商要求降低回扣成數至每劑200元,林建宏不同意,藥商乾脆放棄向民生醫院進貨的業績,林男索賄弊情因此曝光,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在林建宏住家搜出現金116萬元及百達翡麗、勞力士等8只名錶,林男到案後,否認收回扣,但因藥商認罪且詳細交代弊情始末,雄檢仍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收賄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