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上路僅半個月,卻衍生出許多爭議,除了企業人事成本增加外,導致百業物價齊聲喊漲,而當初立法意旨保障勞工休假,卻連基層勞工也是怨聲載道,勞團3日集結在勞動部門口前抗議,認為一例一休施行後,企業雇主為了規避勞工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在變形工時的機制下,強迫勞工「擇日補休」,重點是還不違反勞基法。勞團批評,一例一休漏洞百出、出現灰色地帶,休息日加班費也是看得到吃不到。

工鬥成員郭冠均表示,過去民進黨強硬通過《勞基法》修正,推出一例一休政策,只為了砍掉國定7天假日,卻衍生出一堆後遺症,更讓外界質疑一例一休漏洞百出,對勞工毫無保障。郭冠均說,首先,勞動部針對休息日加班第9小時後的薪資算法,居然要在群眾輿論下,才說「有加給本薪」,另外,若勞工在休息日出勤,中途因故缺席,是否要「請假或扣薪」?勞動部的回應是「再研議」,批評根本是破壞了當初保障勞工休假的本意。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說,一例一休施行後,強制規定勞工休息日出勤必須加給加班費工資,休假日出勤前2個小時時薪x 2.33,之後則是時薪x 2.67,但是,企業為了規避「加班費」,反而要求勞工在變形工時的機制下,把休息日出勤時數換成了「補休」,因休息日加班費換補休,《勞基法》並未規定,勞工被迫以1出勤來換1休假,讓休息日加班費規定形同虛設。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蕭農瑀指出,一例一休上路後,台鐵員工從沒因此受惠,反倒是鐵路局持續端出「日班、夜班、休息日,3天制班表」,「日班」從早上7:30上班、晚上7:30下班,第二天「夜班」,晚上7:30上班,到第3天,也就是所謂的「休息日」早上7:30下班,排班時間都是以12小時為一單位開始起算,扣掉中間可能有吃飯、休息時間,工作時間每次都會到佔用到第3天的休息日,沒辦法享受到完整0000-2400一整天的完整休息。

蕭農瑀批評,由於新制上路後,台鐵員工依舊沒有一個「完整一天24小時的休息」,甚至鐵路局還把休息日跟例假日指定在休班時,「重點是這樣還不違反勞基法」,蕭農瑀說,相信這情況不只出現在台鐵,也會出現在各個產業中。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員王雅芬則出面解釋,若休息日加班,僱主就必須給予加班費,至於員工若同意將加班費換補休,目前《勞基法》並未規定,換休比率由勞資雙方協商。至於休息日、例假起迄的問題,王雅芬說,若是固定輪班制的勞工,可約定從下班時間開始起算,給予員工24小時休息時間。至於,勞工休息日出勤,中途因故缺席是否該進行請假,勞動部也預計將於5日出面說明清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員王雅芬解釋,目前員工若同意將加班費換補休,《勞基法》並未規定,換休比率也由勞資雙方協商。   圖:鄭佑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