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一例一休」正式上路後,讓資方大喊企業成本倍增,勞動部長郭芳煜29日赴立法院備詢時提到,特休假全國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平均年資約7.5年,換算約有13.4天特休假,估計企業折現成本約增加146億元,若是加上一例一休施行後,全國休假日加班加碼計算,估計一年成本約增加960億元,即使扣除掉國定7天假後,企業還是年增約476億元成本。
郭芳煜29日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被立委問到一例一休施行後,大概會讓企業增加多少成本?郭芳煜回應,休息日以極端值估,若每月4週休息日全部加班,每月企業會增加81億元,一年就會960億元成本;若加班費再加上特休假,企業大約增加1100多億,扣掉減少的國定7天假省下的630億,一來一往企業還是約增加476億元成本。
不過,郭芳煜也強調,以上算法都是以極端值來看,因為勞工不可能每一個休息日都加班到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