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隱身在市區公寓或日租公寓,近來深受自由行、背包客青睞,不過,有許多日租套房或民宿並未領取「合法執照」,安全性堪憂。立法院院會23日三讀通過所謂「Airbnb」條款的《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之旅館、民宿業者,若刊登廣告住宿訊息,將被處新台幣3萬至30萬以下罰鍰。

23日三讀條文中明訂,將來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旅行、觀光遊樂、旅館或民宿業務者,若進行廣告行為刊登住宿訊息,將處新台幣3萬至30萬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中還賦予主管機關權力,若為了調查未依該條例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者之營業或經營狀況,得請有關機關、法人、團體及當事人提供必要文件,「必要時,得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並得公告檢查結果,以維護稽查者的人身安全,且若民眾掌握確實證據,也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經查證後屬實,將可以拿到檢舉獎金。

另外,《發展觀光條例》中也特別訂定,未來觀光地區、風景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以收取觀光客保育費用,作為維持生態永續經營的資源,其收費繳納方法、公告收費範圍、免收保育費對象、差別費率及相關作業方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