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12月初對4位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及原訴傳票,要求取消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和劉小麗的議員資格。香港高院15日表示,該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儘快審理,預計於2017年2月開庭審理。

香港明報16日報導,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和劉小麗15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姚松炎的律師余若薇不認同法官應盡快審理一說,他表示,該案4人已宣誓完成.並履行職務,跟梁、游2人情況不同。余若薇表示,4名議員如果敗訴,恐因鉅額訴訟費而破產,法庭應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們申請法援,並尋求法律意見。而且,他們日前提出法援申請,按照法例應該暫緩該案42天。

余若薇呼籲法庭不要給予政府特別待遇。況且,梁、游2人已表明上訴到終院,終院判決對該案將有所影響。法官反駁並未給予政府特殊待遇,強調該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盡速審理。余若薇認為,既然涉及公眾利益,更應該給予時間準備。

目前4位立法會議員除了姚松炎由資深律師余若薇代表外,梁國雄、羅冠聰及劉小麗3人均未有法律代表,3人親自到庭。

梁國雄表示,他自2004年起就用類似方法宣誓,並未有爭議,不知道有任何要立刻審理此案的急迫性。劉小麗表示,他沒有打官司經驗,需要時間尋求法律意見。羅冠聰也要求法庭給予時間,他表示自己是窮學生,不希望還沒畢業先破產。

法官提出2017年2月6至10日其中的2天正式聆訊,羅冠聰則表示,立法會自2月15日起連3天進行施政報告,4人需要時間準備。梁國雄建議,於立法會暑期休會時進行該案聆訊。法官拒絕前述要求,維持2月開庭決議,並指若需要協助聘請律師,可向法庭申請。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以及姚松炎共4人認為,此案是香港的「立法會保衛戰」,他們在香港街頭舉辦短講,呼籲香港人民一同起身守護立法會。劉小麗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香港人要團結一致,向政府表明公民選舉的結果,權力歸於人民,不容政府考立名目剝奪。」

香港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12月初對4位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及原訴傳票,要求取消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和劉小麗的議員資格。圖為劉小麗等4議員的文宣,呼籲人民響應「立法會保衛戰」。   圖:翻攝「小麗民主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