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9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修正條文,未來跨境電商需在台辦理稅籍登記,繳納5%營業稅,並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的門檻,而網路跨境電商如Agoda、Google play、Apple store、Booking.com,將比照台灣業者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表示,近年來因網路交易訊息隱密,小額交易免稅及近年網路交易日益盛行等因素,導致政府不易課稅,相關課稅規定已經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及稅源流失。他提到,依照目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消費者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由買受人報繳營業稅,但考量稽徵成本,每筆給付額在新台幣3000元以下的部分,免予繳納,也產生了跨境電商營業稅的課稅問題。

因此,行政院提案增訂在跨境電商業者應為納稅義務人及營業人,並且刪除現行買受人免稅門檻的規定,維護國內、外銷售相同勞務營業人的租稅公平,未來將繳納5%營業稅,像是知名的跨境電商Agoda、Google Play、Uber、Apple Store、Airbnb等都必須依法繳稅,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