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能任性」,這句話在台灣這沒公理沒是非的島上,真的是各行各業都適用。2016年12月4日《自由時報》報導〈小巨蛋罰金改善避震,柯文哲:工程太困難〉︰

「因台北小巨蛋附近居民不滿歌手張惠妹演唱《三天三夜》時,全場歌迷跳動造成周邊住家跟著晃動,因此訂定「阿妹條款」。12月2日、3日,蘇打綠在小巨蛋舉辦演唱會,都有表演超過場館振動管理值63db,依契約規定,共開罰30萬元。

主唱青峰說,一路以來被罰很多錢,希望小巨蛋拿罰金改善場地。但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工程太困難,可能性不高。他有問過專家防震可不可能加強,但因為小巨蛋本來就沒有設計給大家來跳的,所以臨時要改不太容易。」

另據《中央社》報導,市議員秦慧珠表示,蘇打綠第一天違規遭罰後,第二天仍繼續演唱《三天三夜》,還稱「希望小巨蛋拿罰金改善場地,變成真正可以演唱會的地方」。秦慧珠認為北市府遭歌手打臉場地設備不佳,罰款也無效,公權力遭挑戰,要求市政府未來再遭遇此情況,隔天應直接將小巨蛋封館。

正如柯P所說,體育館是用來舉辦運動競賽的,選手競技的地方應避震,但階梯式的觀眾席是要如何避震?觀眾席是讓大家欣賞比賽,不是用來跳的。我們當兵時部隊行進,帶隊的會發「齊步走」或「跑步走」的口令,但過橋前卻要發平時很少用的「便步走」,就是為了安全而減輕震動。

演藝圈裡囂張跋扈的藝人,就愛示範什麼叫「有錢的王八說話聲音大3倍」。你們一場演唱會也不會只收30萬,請你告訴大家,30萬罰金要「改善」一座體育館的防震?改善你的腦還比較快一點吧?你若堅持要搞震動型的演唱會,何必去租體育館?為什麼不去海灘曠野測試一下地球的耐震度?

當然,腦殘的無賴惡搞掉一座體育館,在台灣史上也有前例的。1970年代起,台灣已經開始有了軍公教的月退俸制度;但限於語言、經歷與生活習慣,島內並沒有合適這些老先生老太太的投資管道,許多地下投資公司紛紛興起,就像日後的黑寡婦或紅粉收屍隊一樣,專門覬覦老芋伯的財產,其中歷時最久且吸金最多的,就是至今仍未結束的鴻源案。

沈長聲(1942年生,江蘇人)15歲時因偷竊交付感化,1981年起與於勇明(1945年生,江蘇人)、劉鐵球(1948年生,遼寧人)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老鼠會,藉由年利至少4分的高利率(每股15萬,月收至少6千),非法吸集民間游資近千億。

鴻源老鼠會的實際負責人沈長聲,組織內人人尊稱「沈董」,在鴻源投資人心目中,他是「經營之神、虔誠密宗信徒與大善人」三位一體的「神董」。即使鴻源倒閉20多年後,至今仍有許多投資人認為應怪罪於政府的取締,如果能把鴻源的資產交給沈長聲繼續經營,應有東山再起的一天。 

鴻源的詐騙手法說穿了就是兩招,一是擺出忠黨愛國,每次辦活動就是國旗飛揚,就像新黨在辦活動;二是找些西藏來的花和尚招搖撞騙。但要說鴻源是騙子,本魯覺得要有個前提,在台灣,第一大騙子是兩蔣這個政權,第二大騙子是那些假和尚,鴻源只能排第三。

地下投資公司可以對客戶提供保證4分以上的利息,大腦稍微正常一點的人就會知道這是騙子,有這種本領的經營者,哪裡需要去找什麼業務員,到處求爺爺告奶奶的吸收一張訂單才15萬游資,王永慶會關了台塑去投資他幾十億。

問題是這麼低級的騙術,何以在台灣持續長達10年,還能吃下其他倒閉的中小型地下投資公司,那些公司倒閉時只有債務,沒任何資產,鴻源卻是連看也不看就吞下來,為什麼?就算台灣在戒嚴時代、騙子始終橫行,我們從小到大養10姊妹、養紅蚯蚓、養獒犬,價格炒到十幾倍,這種騙局層出不窮,但通常幾個月就泡沫結束了,為何鴻源能拖這麼多年?

道理很簡單,他們也知道這種低級騙術很快就會被拆穿,只要沒人繼續「入金」,新的錢不進來,或進得不夠多,利息發不出,鴻源就倒了。可是鴻源這小騙子卻懂得用大騙子作招牌,躲在大騙子底下招搖撞騙。政治上他強調忠黨愛國,宗教上找那些花和尚做法加持,讓無知的民眾繼續「入金」。

因此「鴻源人團結大會」,完全比照國慶大典。當時的報導就是︰體育館外兩列人牆從入口車道由館內延伸至館外,沈長聲從凱迪拉克房車出來,緩步進入館內,兩列人牆依序喊出「沈董好」,此起彼落,由遠而近。

接著場上司儀以哽咽的語調唸《那支捨不得吃的雞腿》,描述投資鴻源前買了一支雞腿,全家人都捨不得吃;現在投資鴻源後天天山珍海味,家中有雞腿也沒人想吃了。憶苦思甜,都是沈董的賜福。 

鴻源人團結大會跟現今演唱會一樣,觀眾席上坐著來自各地的投資人,在分公司幹部的領導下,展開各出奇招的啦啦隊表演。一群一群不同省籍、不同年齡的投資人,卻有著整齊劃一的動作。開族群融合、混齡教學之先河,就連年逾花甲的投資人,都能擺出童稚的笑容,做出柔媚的手勢。 

大會在一首《鋼鐵的心》中進入尾聲,數百位投資人與公司幹部人手一支蠟燭,將沈長聲團團圍住,沈長聲面無表情,頭微抬向上仰望,燈光轉暗,燭光閃爍,成功的塑造出以金錢為本位,道德、神性、幹練三位一體的沈董。

但夜路走多了遲早遇鬼,1988年11月19日,鴻源機構租借中華體育館舉辦為期2天的4周年慶團結大會,由大會榮譽會長立院老賊阿不都拉主持開幕典禮,鴻源百貨、鴻來建設、華電等10支隊伍及國外13支隊伍參加。20日傍晚6時,啦啦隊正表演焰火節目時,沖天炮突然竄升上約40公尺高的體育館屋頂膠布,立即引發大火,鴻源機構所屬關係企業鴻安保全公司保全員立即疏散在場民眾,並向119勤務指揮中心報案。

警方獲報後,在7分鐘內派遣43輛消防車、救護車及162名救火隊員趕赴現場,但因濃煙太厚及火勢太大而無法控制,警方再支援另一梯次水箱車灌救,火勢才被完全控制,直到7時半才被撲滅。體育館屋頂幾乎燒毀,場館暫停使用;逃生過程中計有15人受傷,被消大救護車送往馬偕、台安、長庚、榮總等醫院救治。

市警松北分局人員漏夜找到施放焰火及沖天炮的兇手,就是鴻源北區主管朱省韜(39歲,四川人),他為增加現場氣氛和效果,指示職員李慕凡(32歲,苗栗人)在館內施放沖天炮。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處開庭偵訊後,各以7萬元交保候傳。1989年3月6日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將朱省韜、李慕凡各處2個月及5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但鴻源機構將中華體育館屋頂燒毀後,動員人手連夜將火場清理得乾乾淨淨,並對外宣稱這是「負責任的作法」;警方怒責鴻源此舉係未待「火場鑑定」即「湮滅證據」的作法,將追究責任。但鴻源仍在各報章雜誌大幅刊登「感謝啟事」廣告,啟事中強調「節目表演途中,因承包效果廠商施放焰火,以致引發天棚燃燒。」將責任完全推給外人。

鴻源的這一把火,不只燒掉了台北市最大的室內體育館,讓體育活動受害20多年,也燒去了他自己的氣數。雖然當時是鴻源氣勢最旺時,他們還宣稱「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大家也真以為鴻源會乾脆蓋座新的體育館。

1989年6月30日,立法院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開始強力查緝地下投資公司,鴻源機構在連續3星期內發生4次擠兌風暴,短短2星期內鴻源機構就支付200億元現金。11月劉鐵球因腦溢血病逝,鴻源營運開始走下坡。1990年突然倒閉,留下16萬債權人與負債新台幣900餘億元的殘局,造成台灣金融體系動盪不安。

鴻源公司及沈長聲後來被法院宣告破產,法院並將沈長聲依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7年,併科300萬元罰金。沈長聲在服刑4年後獲得假釋,但鴻源宣稱要拆掉蓋個更新的體育館,顯然就跟藝人嗆聲的「小巨蛋拿罰金改善場地」一樣,有錢人的屁話就別當真了。

(影片為台視新聞報導鴻源公司燒毀中華體育館的新聞片段)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

1988年11月20日晚間,台北市中華體育館發生火災。   圖:翻攝網路。